南充智灵航空大客户合作协议
协议号:ZLXXXX
甲方:南充智灵贸易有限公司
乙方:
一、机票预订
1. 甲方作为乙方指定订票服务单位,需安排销售专员及时处理乙方需求。
2. 乙方安排专人衔接订票,发生变动时需第一时间转告甲方。
3. 甲方需妥善保存乙方人员信息,不得转交第三方用于其他用途。
4. 乙方在发送乘机人员名单时,需保证乘机人员信息的完整性与正确性。(法院通知的失信人不能乘机)
5. 甲方在预订机票时,需按照查询时间、民航票务系统所提供的时刻、价格为准。
6. 乙方需在甲方报价之后按时提供人员名单,由于乙方的不及时而造成的票价差额,甲方不承担票面差价。
7. 乙方若需改行程,应及时通知甲方做相应处理,以保障乙方利益不受损失。
8.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变动信息后第一时间处理。乙方所提交给甲方的变更,退票,改期信息,甲方应按照航空公司退改签规定执行;在发生非自愿变更时(飞机故障、天气原因、航线拥堵等)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,并告知乙方航班变动信息。
9. 甲方财务在每次乙方每次完成出行,以execl 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乙方相关人员,不得拖延。以个人名义签约的客户月结可预消费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万元,如该月超出该额度,须结清相关款项再行订票。以单位、公司名义签约的客户月结可预消费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(团队不限),如该月超出该额度,须向甲方提出继续订票要求由甲方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出票。乙方应安排结算人员及时处理甲方财务发送的消费报表,并在核算完成后及时安排结款。甲方应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及乙方要求出具报账行程单,即国家税务认可的单据。(机票行程单亦名《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》)。
10. 订票电话:0817—6869999 公司订票手机:13219150555 15583009999
11. QQ:819044863 957321529
二、优惠及增值服务
乙方作为甲方A级大客户,享受甲方A级客户待遇,具体如下:
1. 租车服务:甲方有小轿车、商务车、旅游包车、大巴车;如乙方租用甲方车辆,可享受大客户价格。
2. 机场服务: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换取登机牌、行李托运、航班选座等服务。(限定南充机场,其他
机场需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增加)。重庆江北机场始发的早班(08:10分之前)旅客,订票后可免费入住江北机场宾馆(限四川户口,广安户口除外,须提前48小时订票并申请)
3. 酒店服务:协议客户订购名单为南充六县市旅客,可以享受免费入住本公司指定酒店,早班航班:
CZ6550 南充深圳可享受,晚班航班:CZ6549 深圳南充 MU2332 三亚南充;其他航班、团队入住需要向甲方提出申请,经公司协调成功后方可享受。
4. 航空公司里程服务: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办理航空公司里程积分卡,并管理航空里程积分情况,
达到一定的兑换值可以帮助兑换航空公司免票。
三、票款结算
1. 甲、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约定于每月5号之前完成结算转账(节假日除外)。
2. 乙方在事先未申明的前提下,拖欠甲方票款,甲方有权收取超时限费用,超时限费用每延长一个月按实际款项的3% 收取滞纳金。如连续两个月未结清甲方所有款项,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。
3. 甲方财务在每月31日完成乙方消费统计表,递交给乙方相关工作人员,如甲方拖延时间所造成损
失甲方自行负责。
4.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为:2315532109024584647,开户行:南充市工行茧市街支行,户名:南充智灵贸易有限公司
四、争议解决
1.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信任、长期合作
的原则,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或解决不成,可向甲方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五、其他约定
1. 本合同的签订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和民航行业规范。
2. 本合同生效后,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合同时,应书面通知对方,在对方接到通知后第三十天起本合同正式失效。
3. 签订此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单位相应法律证明。
4.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。
六、附则
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;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壹份。
甲方签字: 乙方签字:
甲方代表: 乙方代表:
盖章: 盖章:
日期: 日期: